【智库答问】
本期嘉宾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晓明
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国内智库部主任、研究员 黄斌
腾讯社会研究中心总监 王晓冰
编者按
日前,科技部、中宣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如何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挑战?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文化建设如何搭上这列“快车”?光明智库约请专家,结合数字技术在故宫、敦煌等地的实际应用,为您讲述“数字+文化”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带来的巨大效应和广阔前景。
1、用数字技术挖掘传统文化宝藏
光明智库:数字文化产业中文化创意是核心,数字技术是载体。您认为这对于提升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原创能力有何促进作用?
张晓明:在数字文化产业中,文化创意是核心。人首先得有情感和意义的“表达”——包括文字、声音、图像,然后才能进入以什么技术手段记录并呈现出来的阶段。同样,一定的技术手段也左右着文化传统的传播与传承。电子媒介取代纸质媒介是文明的巨大跃升,数字技术取代模拟技术又是电子媒介的巨大发展。数字技术目前不仅是“载体”和“手段”,而且影响内容创意本身,文化遗产数字化已经进入了建立文化“素材库”的阶段。以数字技术对文化资源展开深度开发,进行要素提取和意义标注,进而建立知识图谱,将有望挖掘出在以往技术手段下难以发现的全新价值,并将开辟出历史文化的全新研究领域,这对提升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原创能力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黄斌:文创界普遍认为:对于文化创意产业而言,创意是核心。创意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跨界创新,一种是积累创新。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阶段,跨界创新是主流,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带来了新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比如网络游戏;推动了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比如数字出版。当时,我国文化产业的原创能力不强,还处在跟随阶段。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原创能力有了显著提升,开始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中华文化标志的IP,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积累创新的发展。传统文化机构利用自身较好的信息化基础,主动开放数字文化资源,寻求与数字文化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升了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原创能力。
但必须说明的是,从更广阔的视角看,技术进步是一切产业进步的保障。对文化创意产业而言,数字技术并非仅仅是载体,它必然会对创意内容、创意活动本身产生影响。比如近年来涌现的UGC(用户生成内容)和PUGC(用户与专业共同生成内容)就是我国创意生成方式的一大变革,在这种创意方式下诞生的网络文学、直播和短视频等业态,也是传统文化产业中不曾存在的内容产品。
王晓冰:数字技术与传统文化相互结合是文化创意的重要来源,是提升产业原创能力的关键。新文创倡导数字文化与传统文化的结合,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在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不仅是形式,它本身就是认知界面、内容表达,我们在塑造平台、工具和技术的同时也被它们所塑造。而文化本身,像水一样,有它亘古不变的内涵。真正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符号,必然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但又融入新时代的元素,特别是与科技相互融通。
2、在创造中转化,在创新中发展
光明智库:《王者荣耀》游戏中“飞天皮肤”的创作灵感源自敦煌莫高窟的壁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中的“最丑顽童”源于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诸多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典型案例让我们深思,如何才能将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数字文化精品?请谈谈您的见解。
黄斌:资源不会必然或自动转化为产品,只有通过创意,通过产业化,才能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近年来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创意并形成数字文化精品的例子越来越多,主要得益于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开放化;得益于相对健全的现代数字创意产业体系;得益于对传统文化故事与现代价值观念、大众审美的融合创新;得益于依托网络形成的社群化传播。
下一步,需要推动文化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破解从文化产业向其他产业产品(比如衍生品、文旅融合产品)过渡的瓶颈,摸索完善网络舆论传播和引导规律,实现我国数字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王晓冰:在传统文化与数字文化的融合中,要不断寻求最佳平衡点,坚持“小步快走”。通过这些年的积累,我们总结出两条规律:一是尊重传统,在深入理解和感受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二是以不同方式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文化需求。比如,腾讯和敦煌研究院联合推出了H5项目。用户只要花0.9元,就可以支持莫高窟洞窟的修复工作,同时得到一张有锦囊金句的电子卡片。这些锦囊金句都是敦煌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和腾讯创意团队反复琢磨的结果。所以,对待传统文化的数字化开发要有耐心,要靠时间来深入了解、深度打磨。传统文化是一个巨大的宝库,是内容创新取之不尽的源泉。
张晓明:从传统文化资源到现代数字文化产品要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个转化过程最好的依托就是资源分散化配置的文化市场。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为重要。简单来说,我们需要一个运作于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文化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政府为经济效益的获取设计好了底线,对创新予以最大程度的包容;同时,政府也为社会效益的彰显设计好了奖励,对名副其实的成功者予以奖赏。最关键的是,政府与市场保持了理智的距离。
3、5G时代,铺开产业发展高速路
光明智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取之不尽的宝藏,但固守传统会成为阻碍产业发展的绊脚石。尤其是在5G时代,科技为产业铺就了一条高速信息公路。您认为该如何抓住“科技+文化”深度融合的契机,开辟文化产业运营渠道,延伸产业链条?
王晓冰:5G时代将给相关产业带来崭新的格局和面貌。比如5G带来的“万物互联”将是百亿甚至千亿级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连接都能快速实现。连接还延伸出更多应用场景,让产业之间实现高度融合。数字文化产业也将迎来新的场景,特别是与其他产业打通的跨场景。正如《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报告》中所说,数字文化产业正在向更多经济领域拓展,未来与产业互联网的融合将是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
黄斌:从故宫和敦煌等发展数字文化产业的成功案例来看,基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创新创意,核心是激发新的创意组织模式。这个模式最重要的特点在于激发全社会的创意创新热情。具体而言:
一是鼓励科技公司尤其是平台类公司,不断加强创意的数字化,降低技术门槛。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我们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清楚创意的规律,这是产生新创意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创意者可以更好、更高效地进行创新,制作出精品。
二是要强调其他科技领域成果在文化领域的转化应用。例如,中国巨幕标准之所以能够成型,有赖于激光放映、巨幕制作等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一系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而科技创新必然会带来产业变革。
三是更加重视创意产业,推动文化创意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应用场景已经成为诸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发展的动力,而我国最丰富的场景无疑是在制造业领域。通过用户反馈数据,依托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创意设计融入产业互联网,从而生产出更高质量的产品。
张晓明:敦煌的数字化发展经验值得借鉴。记得2001年“五一”长假,敦煌曾出现数万人拥堵的场面,引出了敦煌研究院原院长樊锦诗关于“数字洞窟”的整套创新性构想。从那以后,敦煌开始了世人瞩目的“文化遗产数字化”进程。特别是近年来,敦煌与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合作,全面展开了“互联网+中华文化”战略,不仅生产出“飞天皮肤”这样的游戏爆款,而且还举办了“古乐重生”等大型演出,将从敦煌壁画中复制的古乐器和藏经洞中的古乐谱相互结合,搬上舞台,实现了覆盖上千万人的网络传播。
4、中华内核、全球形式
光明智库:近几年,数字文化产业主动“出海”的积极性增强,正从资本“出海”向产品、技术“出海”转变。但是,产品中能够反映中华民族优秀品质的价值观念却常常显得不足。请问,在企业“出海”的过程中,应如何借助“中华内核、全球形式”向世界传递好中国声音?
黄斌:从资本“出海”到技术、产品“出海”,是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的一个重要标志,标志着我国在全球文化产业体系中已经开始掌握一定的话语权。下一步,依托技术和产品载体,讲好中国故事,将是促进世界各国民心相通的重要任务。
深入挖掘、研究、宣扬传统文化的价值品质,应该找出那些简洁、明确、全球认可度高的价值观念进行传播;充分吸收全世界优秀文明精华,不必拘泥于某些特定的形式载体,而应该更多地采用本地熟悉、全球认可的文化形象来传递;最重要的是,在当下的话语环境中,中华优秀价值观念可以通过植入IP人设、故事情节、游戏玩法等进行有效传递,而不应仅仅局限在形象、背景、配乐等层面。譬如在香港早期影视作品中,“义”“侠”往往是人物性格和情节推动的重要因素,这就推动“义”“侠”等价值观念在整个东亚、东南亚地区,甚至欧美地区获得广泛认知。
王晓冰:我们应与全球优秀的创作力量进行合作,打造由中国团队主导、全球共享的中国故事。这些作品只有具有浓郁的中国风格,以及被全球用户接受的数字形式和叙述结构,才能受到不同国家不同语言的年轻用户的喜欢。
张晓明:近年来,随着数字文化产业的兴起,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动力机制呈现出很大的不同,以前是政策支持、政府推动“走出去”,现在是数字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市场内生动力在推动企业“走出去”。在市场化机制作用之下,讲好中国故事正在变为企业实实在在的市场战略。